Death is peaceful, easy. Life is harder.
2009年4月17日星期五
关于英语世界
英语世界: http://www.cp.com.cn/ (个人感觉偏学术味的一份杂志)
选材主要来自APN新闻与媒体实业有限公司(澳洲第四大媒体企业)和美国爱家系列杂志
爱家的网址好像是http://www.focf.org/home.cfm?MenuItemID=1426(我大致看了下,
觉得这个杂志非常好,好像是美国的爱家协会办的,爱家的杜博士广播很好听)
只是英语世界的论坛里人非常少,大概这还属于一本比较正统的杂志吧,不过里面的网络工具书真的是很方便,很全.
选材主要来自APN新闻与媒体实业有限公司(澳洲第四大媒体企业)和美国爱家系列杂志
爱家的网址好像是http://www.focf.org/home.cfm?MenuItemID=1426(我大致看了下,
觉得这个杂志非常好,好像是美国的爱家协会办的,爱家的杜博士广播很好听)
只是英语世界的论坛里人非常少,大概这还属于一本比较正统的杂志吧,不过里面的网络工具书真的是很方便,很全.
2009年4月8日星期三
关于勇气
我问自己:什么是勇气?
很茫然,于是跑去百度.百度百科告诉我:勇气,注音yǒng qì,释义1.勇往直前的气魄~~从心理学来说~~结果,更晕了.
~~~
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又隆隆隆地(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用这个形容词)逛了一圈,去寻找勇气,却发现,勇气是个靠不住的家伙.
因为,相信你都有过这样的情况,某些时候,某些情况下,不知道为什么就做了一件平时只敢想不敢做的事(说的这么抽象,因为我早就忘了那个充满勇气的自己,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存在过),想一想吧,也许曾经对老师敢怒不敢言,却一天在课堂上老师错怪你时,突然爆发,自己的想法通通全倒出来,于是就凭着这鼓莫名的勇气,老师眼中的那个你一下子长大了;或者;想一想吧,一定有的.
还有的时候,明明为某件事情做好准备,到了关键时刻,却莫名地泄下气来,一瞬间失掉勇气,所有的准备都付之东流,给自己留下无限的遗憾~
是吧,很让人头痛吧.
所以,我们需要的不是勇气,而是胆量,胆量相对于勇气,是个更加稳重的家伙,不像勇气那么飘忽不定,难以捉摸.勇气来的快,去的也快,而胆量则相反,来的慢,也不容易失掉.
胆量需要我们长期地磨练
很茫然,于是跑去百度.百度百科告诉我:勇气,注音yǒng qì,释义1.勇往直前的气魄~~从心理学来说~~结果,更晕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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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又隆隆隆地(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用这个形容词)逛了一圈,去寻找勇气,却发现,勇气是个靠不住的家伙.
因为,相信你都有过这样的情况,某些时候,某些情况下,不知道为什么就做了一件平时只敢想不敢做的事(说的这么抽象,因为我早就忘了那个充满勇气的自己,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存在过),想一想吧,也许曾经对老师敢怒不敢言,却一天在课堂上老师错怪你时,突然爆发,自己的想法通通全倒出来,于是就凭着这鼓莫名的勇气,老师眼中的那个你一下子长大了;或者;想一想吧,一定有的.
还有的时候,明明为某件事情做好准备,到了关键时刻,却莫名地泄下气来,一瞬间失掉勇气,所有的准备都付之东流,给自己留下无限的遗憾~
是吧,很让人头痛吧.
所以,我们需要的不是勇气,而是胆量,胆量相对于勇气,是个更加稳重的家伙,不像勇气那么飘忽不定,难以捉摸.勇气来的快,去的也快,而胆量则相反,来的慢,也不容易失掉.
胆量需要我们长期地磨练
2009年4月4日星期六
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
2009年3月24日星期二
2009年3月21日星期六
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
2009年3月6日星期五
时评:民生立法彰显以人为本
“解决民生问题,建设和谐社会,需要依靠法律手段。立法机关应根据新形势、新情况及时制定、修改法律,进一步将民生问题的解决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下。”这已成为许多今年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的共识。 产品缺陷、机动车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、环境污染……近年来,百姓身边的民事侵害时有发生,案件逐年增多。制定一部侵权责任法,不仅直接关系每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,也是加快制定民法典进程的重要一步。 按照“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不断加以完善”这一立法思路,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过去的一年中迈出了坚实的脚步:食品安全法、侵权责任法、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涉及民生的重要法律颁布实施或提请审议。 心系百姓、以人为本,成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鲜明特色。 其实,重视民生立法,也是社会发展对立法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。改革开放初期,急需建立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,所以那时的立法更多围绕经济领域进行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,各种社会利益群体的诉求开始在法律层面表现出来。到了现在这个阶段,则需要转向经济领域立法和社会领域立法并重。只有这样,才能促进社会和谐。 追根溯源,社会矛盾的产生源自利益的失衡,而法律作为调整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工具,可以对社会利益做出“再调节”。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”加强立法工作,就要求在立法项目的确定上、法律条文的制定上以改善民生为着眼点,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 在我国过去的改革发展实践中,经济与社会发展“一条腿长、一条腿短”的失衡现象不仅在现实中普遍存在,而且在立法领域同样存在。主要为规范劳动关系、社会保障、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而进行的民生立法,长期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,从而逐渐演变成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性瓶颈。 许多涉及亿万群众和整个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法律,要么有关草案仍待审议,要么处于讨论起草阶段,立法任务颇为繁重。同时,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,有不少需要通过明确立法予以解决,而对这些新矛盾、新问题,往往还缺乏足够深入的了解和立法研究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在社会民生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,经济立法与社会立法这种相对失衡的状态开始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。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”更加突出了立法为民的理念,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。不断完善的社会立法,将更有力地承担起解决民生问题、破解社会矛盾的现实任务。 社会领域立法之于经济领域立法,私法之于公法,程序法之于实体法的不平衡,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正逐步得到解决。中国立法正在民意引领下以关注民生的视角,开始了一次向社会立法、民生立法的历史性转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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